2005年被判强奸罪的男子在近20年后取消了通知要求

2025-10-23 12:02来源:本站

  

  

  一名近20年前被判强奸罪的男子成功申请取消了他作为性犯罪者的通知要求。

  2005年,该男子在中央刑事法院被判犯有一项第4条强奸罪和两项性侵犯罪,当时被判处四年半监禁。

  这名现年40多岁的男子还被无限期地列入了俗称的“性犯罪者登记册”,这意味着根据法律,他必须遵守某些通知要求。

  这些通知要求目前包括通知gardaí任何更改姓名、地址、在其停留超过三天或打算离开该国超过三天的任何地址。

  对某些性犯罪判处两年以下监禁的规定包括长达十年的通知要求。如果刑罚超过两年监禁,则通知要求是无限期的。

  性犯罪者可以在十年后向巡回法院申请取消这项义务,理由是它不再符合公共利益。

  该男子的律师Oisin Clarke BL告诉都柏林巡回刑事法院的法官Orla Crowe,他的当事人已经“登记在册”将近20年了,并且完全遵守了所有的通知要求。

  申请没有任何异议,gardaí证实他完全符合要求。

  克拉克先生说,在过去的20年里,这名男子从未有过一次真正的假期,以防他无意中没有做到与通知要求有关的事情。

  他说,这个人在2005年被定罪之前一直兢兢业业,出狱后又再次被定罪。

  一名爱尔兰警察是该男子的性侵犯经理,他告诉法庭,该男子自被释放以来一直在爱尔兰警察的指导下,在此期间他的行为从未出现过担忧或问题。他说,该申请已经提交给了地区负责人,没有人反对。

  克拉克先生说,这件事已经过去20多年了,在过去的20年里,这名男子遵守了所有要求。

  克拉克先生说,这名男子希望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并要求允许他继续自己的生活。

  克罗法官说,这是一个不寻常的申请。她指出,这名男子已婚,有孩子,有工作。她指出,他的宣誓书概述了该男子在实际层面上受到这些要求的影响。她说,他没有引起任何不良注意,也没有造成任何困难。

  她指出,罪犯可以在十年后提出申请,而现在已经过去了近两倍的时间。她指出,警方对这一申请没有任何担忧或问题。

  她说,根据她所听到的有关时间流逝的证据,他的良好记录和缺乏反对意见,她认为共同利益不再符合要求,并立即解除了该男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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