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3 13:43来源:本站

吉隆坡,11月19日——作为房地产谈判代表、电话营销人员和不知名人士不请自来的电话和信息的接收者,它已经到了一个地步,人们开始怀疑垃圾邮件是否违法。
以下是马来西亚可能适用于此类情况的法律,以及以销售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发送垃圾邮件是否违法。
通信和多媒体法案(CMA):垃圾邮件并不是明确的非法,但如果它的目的是骚扰、滥用或骚扰,则可以被起诉。有限公司
内容还必须是淫秽的、虚假的或具有威胁性的。
处罚:最高一年监禁或5万令吉罚款。
人员数据保护法(PDPA):加工、购买或销售人员
无co的Nal数据
Nsent是非法的。
处罚:5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3年监禁(不当处理罚款最高100万令吉)。
刑法典第507A条:重复的不请自来的电话/短信导致恐惧或痛苦可以被起诉为跟踪。
处罚:最高三年监禁或罚款。
通信和多媒体法案(第588号法案)
不幸的是,马来西亚并没有针对垃圾邮件的违法行为的具体规定。
然而,第588号法令第233(1)(b)条规定,使用任何应用服务发起通信的人,反复或以其他方式,无论是否披露其身份,并意图骚扰、虐待、威胁或骚扰任何号码或电子地址的任何人,均属犯罪。
根据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第233(1)(b)条的意图可以适当地用于处理垃圾邮件活动所面临的未经请求的通信。
要属于该规定的范围,通信必须是为了惹恼、辱骂、威胁或骚扰某人而发起的。
在垃圾邮件的情况下,这种通信的后果或影响可能是收件人感到恼火、骚扰或辱骂,但可能很难争辩这是发件人的意图。
这种意图可能不存在,因为营销人员不太可能以恶意的意图瞄准潜在客户。
事实上,大律师公会网络及私隐法委员会主席杨丽娴解释了执法上的潜在困难,以及对滥发电邮可能采取的检控行动。
“将第233(1)(b)条用于垃圾邮件的困难之处在于,内容还必须是‘淫秽、虚假、威胁性或冒犯性的’,这可能不适用于商业性的垃圾邮件。”
她在接受《马来邮报》采访时表示:“同样,如果内容不是淫秽、虚假、威胁性或冒犯性的,那么仅仅引起烦恼可能不构成犯罪。”
目前,第588号法案也没有规定对非法行为的民事制裁,包括经济处罚、可强制执行的承诺和禁令,以尽量减少垃圾邮件的扩散。
被控犯罪的人可被处以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TLDR:发送垃圾邮件并不违法,但你可能会被指控“骚扰”。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处理个人资料属违法
Nal数据,其中包括co
联系电话和地址,没有co
指一个人。——路透社图片
人员《数据保护法》(第709号法案)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未经个人同意而处理个人资料,包括联络号码和地址,属违法行为。
“这包括未经同意收集、持有、存储、转移或使用任何个人数据。
“在这种情况下,非法取得个人资料的买卖双方,均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当被问及房地产谈判代表和中介因“泄露”个人资料而从事滥发电邮活动时,杨永勇解释说。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30(1)条,在未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明知或不顾后果地收集、披露或促使披露(无论是通过购买或以其他方式)个人资料,即属违法。
在上述情况下,出售、宣传或要约出售个人资料亦属违法。
那些被控非法收集和获取个人数据的人可被处以最高5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最新的修正案,那些被控不当处理个人数据的人可以被处以高达100万令吉的罚款或长达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TLDR:处理不当,买卖人员所有数据都是非法的。
2021年3月19日,吉隆坡国会大厦全景。在2023年5月,跟踪,无论是当面还是网上,都被定为犯罪。-图片来源:Yusof Mat Isa
刑法典第507A条(跟踪)
在2023年5月,跟踪,无论是当面还是网上,都被定为犯罪。
新的反跟踪法适用于有不止一次的物理或在线跟踪、试图通信或在受害者家或工作场所附近游荡的情况。
杨说,如果未经请求的电话或短信造成痛苦,恐惧或对该人的安全感到恐慌,根据第507A条,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向警方报案。也可以向MCMC投诉。”
根据第507A条被定罪的人可被判处最高三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TLDR:同一个人反复接到未经请求的电话或短信可能构成跟踪,这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