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5 19:26来源:本站

【编者按】在韩国政坛的波谲云诡中,一条沉睡37年的宪法条款正悄然牵动权力棋局。当现任总统身负五桩刑事指控走向青瓦台,当卸任倒计时与庭审重启日精准重叠,这部被誉为"民主化宪法"的文本竟成了最锋利的双刃剑。历史总是惊人相似——全斗焕曾试图用"元老咨询会议"构筑政治防波堤,最终却在江原道山寺的陋室里咀嚼权力幻灭。如今法律盾牌与民意铠甲的交锋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人命运的浮沉,更是民主制度在权力诱惑前的永恒考验。或许正如宪法第九十条所昭示:真正的安全阀从来不在条文缝隙间,而在民心向背的方寸之地。
谁能想象李在明总统与尹锡悦前总统比肩而坐、谈笑风生的场景?这听起来荒谬至极,但宪法偏偏有此要求。宪法第九十条规定:"为回应总统对国政重要事项的咨询,可设立由国家元老组成的国家元老咨询会议,其主席由刚卸任的前总统担任。"若严格遵循宪法,本该出现文在寅总统与朴槿惠咨询会议主席、李明博总统与卢武铉咨询会议主席这样的政治组合。
自1987年宪法颁布以来,第九十条始终未曾激活。它是现行宪法的遗留附件,却并非多余摆设。这部宪法艰难诞生的过程如同化石般凝结于此,也印证了在任期内谋求卸任后安全保障的尝试终将徒劳。
现行宪法是在野党抗争与六月民主运动的产物。面对抵抗浪潮,掌握绝对权力的全斗焕总统通过接班人卢泰愚宣布"六二九宣言",接受直选制修宪。修宪过程荆棘密布,最棘手之处在于如何让仍掌控军权的现任总统实现和平交权。民主化进程随时可能逆转。在野势力争取到总统直选制,却不得不与军人政权妥协。卢泰愚需要安抚他并不完全信任的前任,国家元老咨询会议条款由此写入宪法。1948年宪法及后续修正案无不是派系政治妥协的产物,唯有一部维新宪法例外。
当年众多批评者嘲讽修宪草案是"帝王统治宪法",讥笑前总统凌驾现任总统的构想。全斗焕似乎深信宪法保障,筹集巨资创立日海财团作为卸任后盾,不料数月后梦幻破碎。当继任者泄露其非法敛财嫌疑,全斗焕最终屈服,与妻子在江原道麟蹄郡深山寺庙的灶房旁单间陋室度过一年时光。
李在明总统面临双重法律风险。他在五起刑事审判被告身份未解除的情况下就任总统,犹如怀揣定时炸弹。其中一桩公职选举法案件已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并认定有罪,高等法院必须遵循最高法院裁决,重审极可能维持有罪判决。大庄洞案及对北非法汇款案主犯分获七年八个月与八年刑期,而总统因同一案件被起诉时,法院援引宪法第八十四条"总统在任期内不受刑事起诉"条款中止了所有审理。
关于"刑事起诉"仅指"侦查与公诉"还是包含"庭审程序"的争论持续不休。倾向于中止庭审的解释更符合"保障总统职务履行与国家权威维护"的条款宗旨,但各界共识是:总统任期终结之日,即是所有审判重启之时。
纵使撤换首席大法官、将法官增至26人、建立四审终审制或将"背信罪"移出刑法,那一天终将到来。任凭党首郑清来、司法委主席秋美爱、国情院院长崔敏熙等人如何鼓噪制定《总统审判中止法》,那一天终将到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只会阻止总统卸任,而总统无法卸任的后果不堪设想。宪法的"堡垒"从未真正保护过前总统,区区法律修订岂能确保现任总统安全?
唯有一条出路:承认反对总统的民意存在,推行妥协政治。国民力量党虽是在野势力中的小派系,但必须获得正视。总统与郑清来应当反思在野时的执政方式。
总统不稳定的法律地位可能扭曲国政运行。总统也是凡人,若卸任后境遇未卜,或会诉诸民粹主义争取民意、构筑防护屏障,此类迹象已隐约可见。在这个全球变革的关键时代,韩国可能错失发展机遇。认真对待前总统安全问题的时刻终将到来——为此,总统与共同民主党必须率先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