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发言人:《选举法》修正案后,最高法院保留席位的裁决无法实施_海招网

2026-03-07 17:02来源:本站

  

  

  伊斯兰堡:在最高法院就预留席位裁决发表澄清几天后,国民议会议长阿亚兹·萨迪克表示,在2017年选举法修正案之后,最高法院7月12日的裁决现在“无法实施”。

  7月12日,由13名成员组成的最高法院全体法官裁定,由伊姆兰·汗创立的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PTI)有资格在全国和省级议会中获得为妇女和非穆斯林保留的席位,这被称为巴基斯坦正义运动党的重大胜利。

  曼苏尔·阿里·沙阿法官宣布了8比5的多数裁决,取消了白沙瓦高等法院(PHC)的命令,该命令维持了巴基斯坦选举委员会(ECP)的决定,拒绝将保留席位给逊尼派伊斯兰联盟理事会(SIC)。

  在最高法院维持ECP的决定,剥夺反对党标志性的选举标志——蝙蝠——以“非法”的党内民意调查之后,PTI候选人以独立人士的身份参加了2月8日的大选。

  这一决定迫使pti支持的获胜候选人加入SIC,以争取保留席位。但是,ECP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候选人名单而拒绝向SIC提出保留。

  国会议长在给选举监督机构的信中指出,最高法院指示选举委员会允许独立候选人在2024年大选后加入一个政党几个月后加入另一个政党。它指出:“实际上,最高法院的判决允许一名回归的候选人转换政党。”

  然而,萨迪克指出,在7月12日的裁决之后,议会通过了《2024年选举法(第二次修正案)》,该法案也于8月7日得到了扎尔达里总统的同意,并于8月9日在巴基斯坦宪报上公布为《选举法修正案》。

  他指出了两个“特别条款”——对第66条和第104-A条的修正,他说这与选举委员会的审议有关。

  在对《选举法》第66条的修订中,该法案规定,如果候选人在寻求分配选举标志之前未向选举主任提交其所属政党的声明,他们将“被视为独立候选人,而不是任何政党的候选人”。

  同时,对第104条的修正案规定,独立的获选候选人一旦发表入党声明、同意或宣誓书,无论其名称如何,都是不可撤销的,不得替代或撤回。

  此外,信中指出,经修订的《选举法》第1(2)条规定,上述修正案将自2017年《选举法》通过时起具有追溯效力。

  萨迪克写道:“鉴于这种背景,据声明,根据《选举法修正案》,已经加入一个政党的独立候选人现在不能被允许改变政党,这具有至高无上的影响。”

  发言人还说,如果不充分适用经修订的《选举法》,选举委员会现在就不能拨款。

  “由于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根据修正案颁布之前的法律作出的,因此该判决现在无法执行,”它说,并指出应以修订的选举法为准,并取代先前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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