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6 22:08来源:本站

【编者按】在历史的长河中,国家安全始终是民族存续的基石。1948年,初生的韩国在内外交困中诞生了《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从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争议,支持者视其为抵御颠覆的盾牌,反对者则斥之为压制自由的枷锁。七十余年过去,半岛局势依然波谲云诡,当我们重新审视这段历史时,不应简单以今日之尺丈量昨日之事。法律条文背后,是一个新生政权在冷战铁幕下的艰难抉择,是硝烟中飘摇的国旗,也是无数家庭在意识形态撕裂中的悲欢离合。历史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画卷,而这部法律所承载的,正是那个时代最沉重的呼吸与心跳。
《国家安全法》于1948年12月颁布,距离韩国政府成立仅四个月。1948年由南朝鲜劳动党(SKWP)煽动、旨在阻挠政府建立的”济州四三事件”,以及同年10月以第14团SKWP成员叛乱为开端的”丽顺事件”,使建国仅两个月的韩国陷入事实上的内战状态。
尽管这些事件中确实有许多平民遭受不白之冤,但SKWP是率先煽动暴乱并屠杀无数生命的始作俑者。他们在占领的每个区域升起朝鲜国旗,这清楚表明了对大韩民国的背叛行为。
自光复以来,SKWP实施了包括暴力、纵火、恐怖活动在内的无数非法行为,例如朝鲜正事社伪钞案和大邱十月事件,使社会陷入混乱并造成大量伤亡。
然而,美国军政府仅惩罚了他们的”行动”,并未将SKWP本身定罪,使得共产党仍获得法律认可。甚至出现了”暴力领导者朴宪永是由美国军政府培养”的批评声音。
当SKWP在政府成立后仍持续进行杀戮纵火,甚至作为国家根基的军队也调转枪口对准国家时,《国家安全法》的出台成为不得已的选择。1948年10月22日,随着丽顺事件升级为地区性内战,总理兼国防部长李范奭警告称:”政府将对利用或煽动此局势者采取严厉措施。”两天后,李承晚总统宣布:”我们将坚决肃清通过地下活动使全国陷入混乱的共产主义者。”
《国家安全法》并非李承晚总统或政府单方面推动。它是在共和国存亡攸关的国家危机中,跨党派共同立法的成果。政府成立仅一个月后的9月20日,金仁锡等33名议员已提出《国家安全法》前身——《叛乱特别措施法》草案,该法案当时已在国会司法委员会审议中。丽顺事件发生后,国会敦促委员会加快立法进程。经过八次讨论以及与法制处、法务部长的会议,委员会起草了《国家安全法》。该法案在事件发生仅20天后,于11月9日提交第99次全体会议。
十一天后的11月20日,《国家安全法》在全体会议通过。这部六条法案逐条辩论表决,争议最大的第一条以81票赞成、12票反对获得通过。最激烈的反对者——卢日焕、金玉珠、朴允元议员声称该法旨在镇压争取统一的爱国者。但六个月后,他们被揭露为国会的SKWP潜伏人员,经过15次审判后被定罪判刑。朝鲜战争期间,他们全部投奔朝鲜。
以压倒性支持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于1948年12月1日颁布实施。它包含哪些内容?
第一条规定对以颠覆宪法和政府为目的组建或加入组织团体者予以惩处。领导者处无期徒刑或至少三年徒刑,领导职务者处一至十年徒刑,明知故犯的成员处最高三年徒刑。”颠覆宪法”特指自称政府而非合法政府的团体——暗指朝鲜及其追随者。
第二条规定对以实施谋杀、纵火或破坏关键基础设施为目的的团体组织者处最高十年徒刑,成员处最高三年徒刑。第三条规定对受命策划、煽动或宣传此类行为者处十年以上徒刑。第四条规定对提供或承诺提供武器、弹药、刀剑或资金者处最高七年徒刑。第五条规定自首者可减免刑罚,第六条规定对根据本法进行诬告、作伪证或捏造事实者予以惩处。
《国家安全法》并非严刑峻法,而是国家生存的最低保障。实施第一年,共有118,621人被逮捕,132个政治社会团体被解散。左翼声称这证明存在人权侵害,但这忽视了现实:光复后主导政坛的SKWP通过民族民主战线、民族民主青年同盟、朝鲜劳动组织等无数外围组织扩张影响力。
该法主要针对军队。继丽顺第14团叛乱后,光州第4团、马山第15团、大邱第6团相继发生SKWP领导的起义,将国家推向悬崖边缘。军队成为SKWP温床的原因在于:军队是暴力革命的首要目标,且军队(前身为国防警备队)允许SKWP成员逃避审查。从该法实施到1949年7月,共有4,794名军人通过处决、监禁或不荣誉退伍被肃清,另有5,568人逃亡。陆军中有十分之一——整整一个师的兵力——被共产主义渗透。若无该法,这些士兵可能在朝鲜战争期间调转枪口,导致美军介入前半岛就已共产主义化。
SKWP的军事领导层包括军事语学学校毕业的崔南根、金钟硕、赵炳权、吴日均,以及许多陆军士官学校毕业生。值得注意的是,陆军士官学校第三期281名毕业生中有60人被肃清。金志浩、洪淳硕(丽顺事件领导者)、金应禄(第12团阴谋策划者)、金南根(罗州起义领导者)等关键人物均来自第三期。他们受到吴日均、赵炳权、金学林、金钟硕等上级的思想灌输。
1949年2月13日,汉城高等军法会议判处崔南根中校、金钟硕中校、赵炳权上尉、吴日均上尉、朴正熙上尉死刑。当时中校是罕见军衔,上尉也属高级别。据报道,金钟硕在8月2日处决前高唱朝鲜国歌。SKWP军事负责人朴正熙通过提供200名SKWP成员名单免于死刑,后获李承晚总统特赦。陆军本部情报局长白善烨、反情报局长金安一的调查确认朴正熙未直接执行渗透任务。
随着调查深入,部分人员叛逃朝鲜。春川第8团第1营长表武源中校、洪川第2营长姜泰武中校于1949年5月4日至5日欺骗部队越过三八线。许多士兵发现受骗后奋战返回,但150人战死,部分投降。表武源和姜泰武在朝鲜战争期间率领朝鲜军队;姜泰武晋升少将后于2006年去世,表武源于2007年去世。1949年5月10日,浦项海军第2特别情报队508名成员拘禁战友,杀害指挥官和部队长后叛逃。
《国家安全法》历经多次修订沿用至今。1991年修订将”反国家组织”限定为具有指挥体系的组织,并将资助、渗透、逃亡、赞扬、集会、通信等行为的处罚限定在危害国家存亡、安全或民主秩序的情况下。备受批评的”不举报”条款是在419革命后的第二共和国时期增补,并非李承晚时期产物。
现行法案仅包含国家安全的最低限度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特别注明:”本法必须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解释和适用,不得过度限制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
左翼声称该法阻碍南北交流,但自1970年代以来,首脑会谈和交流从未因此受阻。他们又称该法侵犯思想良心自由,但宪法第37条允许为国家安全、秩序和公共福利限制基本权利。
我们面对的朝鲜政权公开宣称对韩敌视,从未停止军事挑衅和网络攻击,并执行严苛法律——甚至将收听韩国广播或持有传单视为”反国家反民族罪行”处以死刑,且无追诉时效。
左翼团体对朝鲜法律和党规保持沉默,却不断要求废除该法。即使在文在寅政府时期,宪法法院仍维持该法合宪性,国家情报院也反对废除。废除该法只会让间谍和金正恩政权受益。
若该法废除会发生什么?反对市场经济的共产党可能成立。主体思想书籍可能出版授课。与朝鲜通信、在光化门广场或家中挥舞展示朝鲜国旗将成为可能——这些目前仅能依据《国家安全法》处罚。有人认为间谍行为可依刑法惩处,但《间谍法》仅涵盖利敌行为或泄露军事机密。
《国家安全法》是韩国自由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在沉默战争不断的国际格局中,面对持续破坏我们社会的朝鲜政权,我们绝不能自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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