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6 17:03来源:本站

【编者按】在儿童性侵案件频发的当下,韩国宪法法院的最新判决犹如一记惊雷。当6岁女童在校园厕所旁遭遇强吻,当7岁幼童在电梯里被陌生人反复抚摸手掌,这些看似”轻微”的举动背后,是对未成年人身心不可逆的摧残。法院首次认定”对13岁以下儿童性侵最低判5年”条款符合宪法,传递出震慑犯罪的强烈信号。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修订,更是整个社会保护儿童共识的觉醒。我们应当思考:当施暴者以”无性意图”为自己开脱时,谁又来守护孩子们被永久剥夺的纯真?以下为案件详情——
韩国宪法法院首次裁定,《性暴力处罚法》现行条款中”对13岁以下未成年人性侵判处重刑”的规定符合宪法。该院八年前曾认定包含罚金与监禁的旧条款合宪,而今再度确认2020年删除罚金刑的修订条款仍具合宪性。
宪法法院近日全体审议通过,维持由议政府地方法院提请审查的《性暴力处罚法》第7条第3款合宪。该条款明确规定:”对13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强制猥亵者,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建筑公司主管A某于2021年被起诉,其在小学施工期间,竟在卫生间门口强吻三名6-7岁幼童;B某则在2023年因在电梯内对陌生7岁女童实施侵害被公诉——他用手覆盖女孩左手反复摩擦五六次之久。
受理两案的议政府地方法院曾质疑:”该条款将各类猥亵行为均纳入范围却不设罚金刑,法定最低刑期达五年”,认为此举违背罪刑相称原则,即便存在减轻情节仍须判处两年半以上监禁。该院更指出”有无性意图的猥亵行为性质差异显著”,质疑条款对各类行为等同对待并施以重刑,违反平等原则。
宪法法院回应称:”条款确实对各类猥亵行为设定五年以上监禁”,但强调”13岁以下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无法识别他人猥亵行为的危害性且缺乏自卫能力”,即便轻微猥亵也可能对幼童造成深重创伤。
法院进一步阐明:”与过去将肢体接触视为亲昵不同,现今社会已形成共识——看似轻微的性侵害也可能造成严重伤害。”更指出”尽管对13岁以下未成年人强制猥亵的法定刑期持续提高,犯罪率仍居高不下”,认定现行条款具有合理性。同时说明法官在特殊情形下可宣告缓刑,为量刑留出裁量空间。
此次审查的《性暴力处罚法》第7条第3款,在2020年5月修订前原规定”处五年以上徒刑或3000万至5000万韩元罚金”。宪法法院曾于2017年12月认定旧条款合宪,此次以相同法理首度对修订后条款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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